1. 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發出的有限公司註冊證明書(CI)
2. 2022年3月31日前已在香港營業最少3個月
3.2020年2月起的任何單月(「受影響期」)的營業額較於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任何一個較前季度(「參考期」)的平均每月營業額下跌至少三成,而「受影響期」必須不早於「參考期」。
4. 在香港有業務運作,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(必須為有限公司、獨資公司、合夥公司或非法人團體,且沒有上市)
5. 非上市公司、貸款機構或貸款機構的聯繫公司
6. 股東具有良好還款記錄, 並需要作個人擔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