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(平台及種子) 目標 「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(平台及種子)」於1999年11月推出,旨在支援由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所進行的應用研發項目,並把研發成果轉移至本地業界。 申請資格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2。 計劃特點 支援平台研發項目和種子項目。 平台項目:以產業為本,並具商品化潛力的應用研發項目。 最長項目期限:24個月。 業界贊助:項目總成本最少10%。 種子項目:具探索性和前瞻性的項目。 最高資助額:由研發中心1進行的項目為港幣280萬元;而其他申請機構則為港幣140萬元。 最長項目期限:18個月。 業界贊助:非必要條件。 知識產權擁有權:主要申請機構。 1. 研發中心 研發中心指–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; 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; 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; 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;以及 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。 2.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(包括所有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)、根據《專上學院條例》(第320章)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、香港生產力促進局、職業訓練局、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。 如閣下對以上資助項目有興趣可以與我們 Funds More 進一步瞭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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